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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 总 则
  • 1.

    德信社遵守《信息通信网使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信息通信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及《个人信息的技术/管理保护措施标准》。 同时,德信社还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宣布竭尽全力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

  • 2.

    德信社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会因相关法律及政府方针的变更以及德信社内部方针的变更而变更。德信社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发生变更时,变更事项至少7天在德信社网站的公告事项中公布。

※ 个人信息
  • 1.

    “个人信息”的范围是指,根据《信息通信网使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作为生存的个人的相关信息,依据该信息中包含的事项可以识别相应个人的信息(包括即使仅凭该信息无法识别出特定个人,但是与其他信息结合后容易识别出的信息)”

  • 2.

    德信社不委托管理会员个人信息。

  • 3.

    有可能会侵害用户基本人权的敏感个人信息(人种及民族、思想及信条、出生地区或籍贯、政治倾向及犯罪记录、健康状况及性生活等)不会被要求提供。

※ 向第三方提供信息
  • 1.

    德信社不会擅自将会员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或其他公司或机构。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 -

    为了注册域名而向域名注册商提供申请人的信息时;

  • -

    根据《信息通信网使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等相关法令规定,依据国家机关或政府制定的消费者团体的请求时;

  • -

    纠纷调解机构或法院要求提供受纠纷连累的域名注册者的联系方式时;

  • -

    出于对犯罪的调查目的,或者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韩国信息保护振兴院等法定团体要求提供时;

  • -

    为了业务上的联络而使用会员的信息(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时;

  • -

    为了进行统计、宣传资料、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所需时,以不能识别特定会员的形态提供时;

  • 2.

    德信社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想要向合作公司提供会员的个人信息时或者与合作公司共享时,一定会在事前取得每位会员的同意。 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用户说明合作公司的名称,提供或共享的个人信息项目,提供或共享个人信息的理由,以及保护或管理时间和方式等内容后,求得用户的同意。如果用户不同意,则不向合作公司提供或与合作公司共享。

※ 个人信息的浏览及更正
  • 1.

    德信社的会员随时可以浏览自己发布的内容。

  • 2.

    德信社会员密码的管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为了有效保护本人的个人信息,本人必须适当地管理自身的会员密码并为其负责。如果本人的密码泄露,德信社对此不承担责任。但是,因德信社的过失或故意而导致会员密码被泄露,相应顾客可以追究德信社的责任。 用户通过德信社的账号使用完网站后,请退出相应账号并关闭网页浏览器窗口。 特别是向他人共享计算机或者是在公共场所使用时,务必退出或关闭网页浏览器。

※ 旨在保护个人信息的技术对策

德信社制定了如下技术对策,以防止会员的个人信息丢失、被盗、泄露、变造或毁损。

  • 1.

    每位会员的个人信息均通过密码进行保护,个人信息数据通过单独的安保功能进行保护。

  • 2.

    为防止用户及个人信息使用者使用生日、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容易推测出的数字作为密码,我们针对每位会员的密码制定了密码规则并正在履行该规则。

  • 3.

    德信社使用杀毒软件及恶意代码防御软件防止因计算机病毒而遭受损失,相应软件每天定期更新。

  • 4.

    德信社使用搭载了入侵预防功能及入侵探测功能的高价路由器和L3开关设备,双重安全保护网络中的个人信息。

  • 5.

    德信社还构建了单独的入侵预防系统(防火墙),运营三重个人信息保护系统。

  • 6.

    德信社在个人信息保护系统中对个人信息加密后保存,同时运营系统,确保向德信社的信息通信网外部发送个人信息或者保存到电脑中时加密保存。

※ 意见收集及不满处理

对于德信社会员中存在关于德信社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不满的会员,可以向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提出意见,在收到意见后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您通知处理结果。

擅自泄露个人信息或者发生其他严重侵害个人信息的情况时,您也可以向政府设置并运营的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https://privacy.kisa.or.kr,电话118)申请处理不满或仲裁。

※ 个人信息管理计划的制定及施行

德信社在公司规定中设立了单独的电子管理规定,并遵守如下事项。

  • 1.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的指定等个人信息保护组织的构成及运营相关事项;

  • 2.

    个人信息使用者的教育相关事项;

  • 3.

    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记录维持及定期确认监督;

  • 4.

    个人信息打印及复印时的保护措施;

  • 5.

    其他用于保护个人信息的必要事项。

※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德信社指定了负责个人信息相关意见收集及不满处理工作的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本条款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